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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80621/2018-1428152 信息分类(主题/组配/体裁):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政府文件/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8-06-12
文号: 东政发〔2018〕66号 关键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东海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概述: 关于开展东海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东海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省政府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17108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连云港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连政发〔2017126号)要求,决定于2018年开展东海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污染源普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我县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县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是东海县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间点为201712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201814月份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普查方案编制、普查工作试点以及宣传培训等工作。2018512月份为全面普查阶段,各地组织开展普查,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年底完成普查工作。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同时,按照信息共享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调查等相关资料,借鉴和采纳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成果。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东海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成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普查工作。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全国污染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五、普查经费保障

东海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要求填报污染源普查表。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东海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东海县人民政府

 2018528日附件

东海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张海斌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侍海峰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林县环保局局长

唐昶县统计局局长

成员:杨正军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

李树雷县农机局党委书记

谢响春县经信局副局长

彭云龙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正宇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西城县环保局副局长

金岚县住建局副局长

孙七洲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春兆县水务局副局长

高安超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明东海地税局副局长

孙逊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

倪爱全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刘永松县发改委党组成员

段玉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单亮亮县城管局党组成员

冯同强县农委党委委员

董兵县卫计委党委委员

杨化志东海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黄德如东海高新区党工委委员

陈春石榴街道办党工委委员

王光辉桃林镇人武部部长

王冬华洪庄镇人大主席

胡龙海安峰镇人大副主席

徐茂江温泉镇副镇长

丁玮石湖乡党委委员

王瑞曲阳乡副乡长

倪爱茂房山镇人武部部长

李建平明镇宣统委员

刘辉张湾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尹冬冬驼峰乡副乡长

李善志白塔埠镇副镇长

冯泉瑞黄川镇组织委员

李刚石梁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副部长

杨杰青湖镇副镇长

徐强双店镇宣统委员

翟新广李埝乡人武部部长

孙承英山左口乡副乡长

李海军种畜场副场长

宫正李埝林场政法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徐西城同志兼任。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5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