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我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三批交办案件2件,分别为:洪庄镇陈栈村的一个拆解废旧发动机的小作坊(老板姓赵),废机油未收集,污染周围土壤和饮用水(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70048);李埝乡高埝村的连云港港星建材有限公司,占用农田建厂,露天堆放几百万吨矿渣,粉尘扰民(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70056),已全部办结。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320000201806170048 |
连云港市东海县洪庄镇陈栈村的一个拆解废旧发动机的小作坊(老板姓赵),废机油未收集,污染周围土壤和饮用水。 |
东海县 |
水,土壤 |
2018年6月18日下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进行生产,有7-8名工人,现场有废旧摩托车约50-60吨,平均每天能拆解出3-4吨废旧摩托车铁制品。拆解处设有水泥池,堆放场地内没有水泥硬化,拆解下的铁制品正在分别进行分拣销售。拆解场地上存在少量的发动机废机油,并且地面已经干固。现场有废机油收集油桶,已交由有资质的收售废机油的公司集中处理。2018年5月16日,洪庄镇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废旧汽车零部件拆解行业的文件(洪政发[2018]39号),该拆解点接收到了文件通知单,并向洪庄镇政府递交了规范拆解承诺书。环保局执法人员和监测站工作人员采集拆解点及周围几户人家井水进行化验,检测结果显示:4个点位井水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均符合地下水三类标准,3个点位氨氮指标超过地下水三类标准。该拆解点无环评手续。 |
基本属实 |
县环保局已责令立即清理拆解场地,不得再进行拆解生产,并处罚款1.2万元。 |
无 |
2 |
D320000201806170056 |
连云港市东海县李埝乡高埝村的连云港港星建材有限公司,占用农田建厂,露天堆放几百万吨矿渣,粉尘扰民。 |
东海县 |
大气 |
2018年6月18日下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位于原李埝乡农试站旧址上,已取得土地证,不存在占用农田现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正在改造调试设备。该公司厂区西北侧、东南侧露天堆放有34万吨磷石膏原料,全部覆盖有防尘网,现场检查未发现粉尘污染情况。 |
部分属实 |
县环保局和李埝乡政府将加强监管,未经三同时验收之前不得生产。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