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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东安监〔2018〕9号

 

 

 

 

各乡镇(场、街道)安监所(办),开发区安监办:

    现将《2018年全县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7日

 

 

 

 

2018年全县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

“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

按照市安监局《2018年全市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连安监[2018]37号),结合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特制定我县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县非煤矿山行业;全县冶金等工贸行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重点领域: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

二、时间安排

2018年3月10日-4月10日。

三、主要内容

(一)基础管理部分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主要检查第1、2、3、7个一级要素和第6个一级要素涉及的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部分内容。

(二)生产现场部分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主要检查第4个一级要素涉及的内容。

(三)日常监管部分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主要检查第5个一级要素和第6个一级要素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涉及的内容。

四、活动要求

(一)自觉履职,自查自纠。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活动安排,结合本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内容,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全员发动、全面排查,做细、做实、做到位,力争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二)突出重点,从严把控。非煤矿山行业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冶金等工贸行业和重点领域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着重排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各企业要注重梳理、归纳、分析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形成专项活动报告,并于4月13日前报送安监所(办)。

(三)强化督导,积极推进。各安监所(办)要组织好活动安排,加大指导力度,把控活动方向和内容,突出基础管理和重大隐患治理,完善《工矿商贸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2017版)》,及时收集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4月16日前汇总报送县安监局工矿商贸科(联系人:王海昌 电话:87170209)。